在南京,公积金贷款后如果贷款人没有及时还款,将会面临一系列后果。
首先,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 借款人累计三个月(含)以上六个月(不含)以下,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信息进入公积金信用系统,记为一般失信。
- 借款人累计六个月(含)以上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贷款到期六个月(含)以上未还清贷款本息的,逾期信息进入公积金信用系统,记为严重失信,受委托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追究担保单位的连带责任,并按规定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用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借款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在贷款资格上受到限制。
此外,如果长期不还款,公积金中心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追缴欠款。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借款人不仅必须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同时,若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的生活以及交通出行会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可能会对子女的教育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借款人一定要重视按时还款,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如果遇到暂时的资金困难,应及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