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时,账户需要保留一定金额。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例如,如果你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为2000元,那么签订委托划扣协议时,你的公积金账户至少要保留2000×12=24000元。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在委托划扣过程中,账户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每月的还款需求,同时也能保障公积金账户的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大家在办理委托还贷时,一定要注意账户余额是否满足要求,以免影响划扣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