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后是可以重新开户的。
一、销户提取后的情况
1.离职销户等情况
- 当职工因离职、退休、出境定居等原因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其公积金账户处于注销状态。在一段时间内,职工可能没有公积金缴存记录。
- 例如,一位非南京户籍职工离职后办理了销户提取,离开了南京。在这个阶段,他的公积金账户已不存在。
二、重新开户的条件
1.重新就业
- 如果职工在销户提取后又重新在南京就业,新单位可以为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 新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
2.符合开户要求
- 职工重新开户时,需要符合南京公积金的开户要求。一般来说,职工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等。
- 例如,新入职的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公积金开户。
三、重新开户的流程
1.单位办理
- 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在职工入职后,收集相关材料,如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 经办人员前往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线上渠道,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
2.个人确认
- 职工可以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确认开户是否成功。
四、注意事项
1.政策变化
- 公积金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而调整。职工在销户提取后重新开户时,应关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动态,了解最新的开户要求和流程。
2.缴存连续性
- 重新开户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将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职工在购房等情况下需要考虑公积金缴存年限等因素,应注意缴存的连续性。
总之,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后是可以重新开户的。职工在重新就业或符合其他开户条件时,可以由新单位为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继续享受公积金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