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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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并没有严格的统一规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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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提取

如果是因购买自住住房而提取公积金,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个时间段就是提取公积金的时机。

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1.委托逐月还商贷:这种方式下,每月在固定的时间(通常由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确定),系统会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2.柜面逐年还商贷:职工可以在每年的固定时间段(一般为1月至12月中的任意时间,但具体时间可能因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安排而有所不同),到柜面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三、租房提取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也就是每年的1、4、7、10月左右可以申请提取。

四、其他情况提取

1.离职提取:如前文所述,离职后公积金需封存半年,半年后可提取。

2.重大疾病提取:在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一般在医疗费用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提取情况所需的材料和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建议职工先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提取公积金。

总之,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因提取情况而异。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时候申请提取公积金,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