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贷为许多购房者减轻了还款压力。下面详细介绍其条件、材料、额度及流程。
一、条件
1.拥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在南京市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该贷款银行已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3.借款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如已婚)。
3.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4.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最近一个月)。
5.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额度
1.每月委托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上月实际归还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当月不进行提取,直至账户余额满足提取条件。
四、流程
1.咨询与准备
- 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咨询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贷业务,并了解所需材料。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2.提出申请
-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贷申请表。
3.银行审核
-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并提交至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公积金中心审批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
5.开始还款
- 从次月起,每月按照委托协议约定,从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总之,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贷为购房者提供了便利,但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满足条件、准备好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操作。